(一)组织机构
1、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院长、总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书记、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分管学科工作的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等组成。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
2、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复试学科专业及复试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每个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作风过硬的校(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优秀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由5名及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本组复试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复试小组另配备秘书1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包括全程全覆盖清晰录音录像)。
(二)机构职责
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见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三)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见附件2《青岛理工大学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四)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基本规范见附件3《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基本规范》。
2019年青岛理工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