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折合初试成绩(百分制)×60%+复试成绩(100分)×4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2、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100分)×50%+〔(综合面试成绩+实践实验能力成绩)(70分)+外语听说能力成绩(30分)〕×50%。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答案来源于:2019年青岛理工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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