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考核”制是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各学院须成立由院长或分管院长及博士生导师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并由院长或分管院长任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本学院博士生的申请、考核工作。各学院需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制定符合本学科特点的实施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019年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组织领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