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初试:主要考核申请人学科综合能力(招生专业目录中对应的两门业务课),重点考察考生的基础理论知识,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科研能力,初试可以采用笔试或者面试的方式,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学科综合考试的试卷、答卷或面试资料(录音、录像)等作为资格考核材料,由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存档备查。
②复试各学院须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成立由5名以上(含5名,申请人选择的导师必须参加考核工作)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根据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采取面试或笔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者进行考核。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各学院应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申请人具体情况,设计符合本学科形式的考核方式,以充分考察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外国语或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应用性学科专业还可安排相应形式的实践内容考核,辅助考察申请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考核:由学院党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导师和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教师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审查函调考生现实表现材料、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考核结束后,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包括外语水平和综合能力两部分,形成综合考核意见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外语水平成绩或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所有考核内容各学院都应有可以复查的考核记录材料。面试各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2019年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阶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