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的导师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当年度博士招生简章公布的具备当年招生资格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2.近三年主持过立项经费理工类不少于50万、文社科类不少于20万的国家级科研课题,且目前可用经费总额理工类不少于50万、人文社科类不少于20万;或近三年主持过立项经费理工类不少于100万、文社科类不少于20万的省部级科研课题,且目前可用经费总额理工类不少于100万、人文社科类不少于40万;或近三年主持过立项经费理工类不少于200万、人文社科类不少于80万的横向课题,且目前可用经费总额理工类不少于200万、人文社科类不少于80万。
3.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CSSCI收录期刊或所在一级学科根据招生方向指定的中文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理工类不少于6篇、人文社科类不少于4篇。
4.近三年培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全国、山东省和学校的论文抽检中没有出现“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情况。
2019年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导师招生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