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语、数、外三科成绩总分高的考生。
2.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
3.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
4.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统考本科合格证(其中山东省、吉林省、新疆三个省份的考生须取得我校颁发的《舞蹈表演专业测试合格证》);报考艺术类本科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需要本科院校相同专业合格证,且考生取得的合格证专业名称必须与所报考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统考专科合格证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测试合格证。
5.空中乘务专业计划列在普通文理类,按照普通文理类投档录取,其中山东省的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我校颁发的《空中乘务专业测试合格证》)。
6.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投档,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非美术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19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9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