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和单独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是考试作弊行为,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组织考试作弊、买卖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考试等行为纳入刑法范畴。
考试期间所有考场的考试情况将实行全范围、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对认定为考试作弊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考试成绩无效,情节严重的将报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考生入场时均要通过严格的违禁物品检查,严禁将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得对试卷或答题卡(答卷)及考试现场等进行拍摄、传出考场或上网。不得将试卷或答题卡(答卷)带离考场。
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共同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诚信应考。
2019年青岛黄海学院专科综合评价单独遵守规定依规应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