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有面试合格或签约要求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不合格不予录取。
3.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
4.预录名单公示:预录考生名单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5.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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