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山东省内
美术类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240分以上(含240分)方有资格填报我校志愿。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山东省美术专业统考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未达到240分者不予录取。
2.山东省外
对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按其所在省专业统考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3.若专业成绩相同,参考高考文化投档成绩。
(二) 编导专业录取规则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 音乐与舞蹈类专业录取规则
1.山东省内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联考成绩,择优录取。其中报考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专业主项不在我校公布的专业(方向)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2.山东省外
文化课成绩上线的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我校将按考生报考的专业(方向)志愿,以各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主项不在招生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3.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参考专业主项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
(四)体育教育专业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学校执行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体育类相关专业的录取政策,在投档范围内,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五)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按照《青岛大学2019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高水平运动员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青岛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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