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考生成绩划定文化考试分数和技能测试分数的录取控制线,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学校根据报考我校单独招生人数和考试成绩决定实际录取人数。录取环节,不得退档。
(二)优惠政策
高职单招录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
(三)录取安排
1.3月22日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2.拟录考生在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即为确认录取(确认后不得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
3.3月27日前,将确认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单招录取通知书。
4.4月4日前,在我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参加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并符合《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
3.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4.根据省教厅规定,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退录。
2019年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