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参加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 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获得学士学位十年以上(含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专业需与其硕士专业学位培养专业相同或相近(二级学科范围),还须注意以下情况:
1)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晚于入学时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视为不符报考资格;
2) 临床医学往届硕士研究生从事临床工作且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以报考;
3) 对于已经获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二阶段)》人员和副高及以上医疗职称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我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