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考试科目、分值及考试时间
已经报名成功并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和时间准时参加面试和考试。考试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9年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诚信承诺书;
※准考证。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分值150分150分考试时间4月13日上午8:30-10:004月13日上午10:20-11:50
第十二条面试
考生于4月13日上午8:00进入考场由监考老师进行面试,面试的内容:查验四肢、眼睛等是否有残疾,如有残疾者谢绝参加考试。
第十三条 考点安排
全区共设立5个考点。
考点1: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点。考生分布为银川地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银北地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银南地区(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
考点2:同心县回民中学考点。考生分布为中卫地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同心县。
考点3:固原市回民中学考点。考生分布为固原地区(固原市原州区、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
考点4:西吉县西吉中学考点。考生分布为西吉县。
考点5:盐池县高级中学考点。考生分布为盐池县、红寺堡区。
第十四条 对考试总成绩(语文+数学)进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语文成绩高的考生排位在前。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考试成绩进行预录取,预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并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
第十五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如果第一志愿没有被录取,按考试成绩录取第二志愿,依次类推,考生终只被一个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按宁夏教育考试院招生政策规定,考生参加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已被学校录取后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9年高考。
第十七条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性质、待遇完全一样。
一、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科类专业代码专业(方向)名称学费(元/年)住宿费(元/年)学制文史理工670101K早期教育宁夏户籍:420元非宁夏户籍:4620元1200元3年670102K学前教育670103K小学教育670106K英语教育(学前方向)670119K科学教育(学前方向)艺术(文)670112K音乐教育(学前方向)宁夏户籍:1000元非宁夏户籍:5200元670113K美术教育(学前方向)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和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应要求。
(三)身体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2.考生必须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宁教人【2014】97号)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身体健康,四肢无残疾、无心脏病、无传染病、眼睛无残疾并且无色弱和色盲。
三、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十九条 报考条件
第二十条认可政策
第二十一条投档录取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本校郑重承诺: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简章执行,实行阳光招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951-4772066/4772077。
第二十四条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学校专门成立招生监督委员会,由学校纪委、党办、教务等部门组成,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五条本简章由学校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政策公布网站:http://www.***.cn
咨询电话:0951-4772020/4772022
联系人:李老师()
李老师()
葛老师()
学校招生政策公布网站:http://www.***.cn
咨询电话:0951-4772020/4772022
联系人:李老师()
李老师()
葛老师()
学校招生政策公布网站:http://www.***.cn
咨询电话:0951-4772020/4772022
联系人:李老师()
李老师()
葛老师()
学校招生政策公布网站:http://www.***.cn
咨询电话:0951-4772020/4772022
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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