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按各培养单位学科点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组长由学科点负责人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每个复试小组由3-5名本专业老师、专业水平高、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我校的硕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
2.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3.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须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保密责任书。
4.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复试记录及阅卷等工作。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5.确定申请调剂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6.各专业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专业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解释。
7.认真做好复试工作中一切过程性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备查。
(三)学校纪委对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重点监察,全面、有效地参与监督和巡视整个复试工作过程。
(四)校保卫处协助研究生处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保证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等全程正常使用。
(五)外国语学院负责英语听力水平测试命题工作,安排英语听力专业老师参加测试工作,各学科专业具有留学经历老师负责进行英语口语能力测试。
答案来源于:2019年宁夏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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