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户籍在宁夏且在我区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班、中专班、技工学校等学校(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三)户籍不在宁夏而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只允许报考区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或专业;
(四)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