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规定》,且达到以下条件的考生方可报名: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无犯罪记录及严重违纪情况;
(二)考生的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无传染性疾病、久治不愈的皮肤病等
达到以上要求者方可报考,考生报名时须签订符合报名条件承诺书。考生因身体原因被录取院校取消入学资格或不能从事厨房生产及相关工作,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