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名。
2.我校有艺术类招生计划但未设校考的省份,考生须参加本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地点、时间由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规定为准,录取执行生源省份招生政策。
3.考试期间食宿和画具、磁带、光碟、服装、乐器(钢琴除外)等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