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校采取如下录取办法:
(一)我校划定文化课考试、体育专项考试低录取控制线,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均达到我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
(三)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计划未完成,再按项目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提前单独录取,考生如已被我校录取,则不再参加普通高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及高考其它批次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