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包括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等。
2、各专业的复试按学科大类和复试人数组成四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并指定其中1人为组长,学院对参加复试的小组成员进行专门培训。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不得更改。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应认真执行回避制度。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综合面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表》。
3、各专业复试面试必须现场录音、录像并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复查。
4、复试工作人员须对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复试小组名单、考生分组情况、考生成绩、考生个人信息等保密。
2019年宁夏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人选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