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学科发展、建队需要等实际情况和考生专项测试成绩,择优确定专项测试合格人选。
1.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二级运动员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择优录取。
2.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要求为不低于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该类考生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3.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我校将划定低控制分数线。拟录取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办理录取手续。该类考生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4.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如未被列为录取办法中的第3类,也可以选择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该类考生则按录取办法中第1、第2类考生对待。
我校将结果在宁夏大学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我校将依据教育部公示结果,综合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