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评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构成,总评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60%+(专业课笔试(45%)+专业课面试(35%)+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20%))×40%,采取如下淘汰办法:
1、复试中满分100分的专业课笔试考试成绩<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中满分100分的英语水平测试考试成绩<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满分100分的专业课面试成绩<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按加权成绩采取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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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0日
2019年宁夏大学阿拉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复试结果确定方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