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按照“院校负责、考试院审核”的原则进行。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凡报考空中乘务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除须符合报名录取基本条件外,还需于2019年4月20日(9:00至16:30)到我校参加专业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录取至该专业,审核不通过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录取至第二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调剂志愿阶段报考空中乘务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在高职提前单招录取期间不再安排专业审核,2019年新生报到入学后凡不符合相关专业审核条件的,我校依据江苏省教育厅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予以转专业。
(一)考生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三门科目总分+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三门科目总分相同则按数学成绩排序录取,如数学成绩还相同则按语文成绩排序录取,如三门科目成绩均相同则同分考生全部录取。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给予加分,计入总成绩,加分情况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核定公布为准,考生不需向我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三)报考空中乘务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到我校参加专业审核的要求:
1、不化浓妆,不配带假睫毛、美瞳隐形眼镜等装饰品。
2、男生着衬衣(长袖)、打领带、深色长裤、黑皮鞋。
3、女生着裙装(裙子在膝盖上下3CM)或收身职业套装,深色皮鞋。
4、男女生头发应不遮盖耳朵,女生盘头,露出额头。
(四)空中乘务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审核标准请查阅我校招生网(zs.***.cn)。详询:(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