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对口单招文化统考和技能考试取得成绩的考生;
(2)参加校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3)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4)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5)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认定的考生。
考生须在对口单招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快递至我校审核。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136号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收件人:王老师,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