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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

2019年南通大学招生章程综合评价录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4-02 10:46:12 解决时间:2020-02-28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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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综合评价录取

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对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投档分数,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C(含)以上,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的考生,录取时按照《南通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的规定择优录取。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2-28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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