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及组织实施,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资格审查组及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资格审核和复试考核工作。
2.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小组,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担任组长,成员中应有院党委或党总支纪检委员。负责对考生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查验在职人员和其他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生证等。
3.学院按照学科专业组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试,复试专家小组由不少于5名该学科学术骨干、博士研究生导师等组成。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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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榆林学院代码038) | 陕西榆林地区卫生学校 | 3 | -- |
护理(与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 本溪市卫生学校 | 五年(3+2) | -- |
护理(与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 本溪市卫生学校 | 五年(3+2) | -- |
护理(与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联办)--儿童、母婴、急救、口腔、康复、精神、老年、涉外护理等。 | 本溪市卫生学校 | 五年(3+2) | -- |
护理(与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联办)--儿童、母婴、急救、口腔、康复、精神、老年、涉外护理等。 | 本溪市卫生学校 | 五年(3+2) | -- |
护理 | 上蔡县英华职业培训学校 | 2.5 | -- |
2019年南通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工作基本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