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的制定、招生工作的组织开展以及招生结果的初审认定。
2.学院设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考核小组,包括材料打分组、笔试题库专家组、学科面试专家组、招生导师组等,考核小组主要从专业考核角度选拔优秀申请者攻读博士学位。
3.学院在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中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学校及学院纪检部门将全程监督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