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专家小组,对报名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公正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审核意见(合格或不合格),主要依据如下:
(1)考生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相关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资格审核结果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审定并网上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能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2019年南通大学医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申请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