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综合申请者考核结果,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核总成绩达到60分者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并及时报送研究生院;
2.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研究生院将审定通过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并在组织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向拟录取博士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9年南通大学医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申请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