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未尽事宜将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cn)对外发布。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513-85012093;
南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