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系数+复试成绩
(注:折算系数=复试满分÷初试满分)
入学考试总成绩低于360分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9年南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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