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典型“莫文隋”精神的发源地,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江苏省文明学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和江苏省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优秀单位。校党委被评为“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校党校获得“江苏省红旗基层党校”称号。
当前,学校正立足“有特色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办学定位,紧紧围绕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要求和“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全面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质量,努力推动“有远见卓识、有创新精神、有责任担当、有文化品位”的“四有”大学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9 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000 名,实际招收人数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数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免试推荐生名额占学校招生总指标。2019 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 名,专项专用。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 日,下同)或2 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修完本科相应专业主干课程(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报考,也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学制四年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学制五年制)报考。
5.我校临床医学部分专业的报考条件:
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临床(口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医学院临床(口腔)医学各专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临床医学(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和麻醉学以外)各专业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条件。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8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
(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1眼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6麻醉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2)公共卫生学院的医学专业(即公共卫生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临床医学和其他医学专业(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
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并且是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相关(相近)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3. 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n/tm)报考我校。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南通大学2019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特别说明: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我校2019 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果坚持报考,不论是否达到我校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均不予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各位考生仔细查阅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备注中的报考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专业报考。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七、录取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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