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中职学校备案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3”的考生,参加对口招生测试,达到对口招生测试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必须是2017年中职学校备案专业,并同时参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同一专业的专业潜能测试,凡是备案专业和专业潜能测试两者不同时一致的,不录取第一专业。因2019年我校取消了应用电子技术、艺术设计、影视动画专业招生,该“2+3”原备案专业对应调整为智能产品开发专业、工业设计、动漫制作技术),由对口招生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由对口招生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二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三专业,由对口招生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至第六专业。
如出现总分相同时,将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包括特长分的专业潜能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已参加对口招生测试,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2+3”考生除外),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必须与其参加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潜能测试的专业一致,凡不一致的,不录取第一专业),由对口招生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由对口招生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二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三专业,由对口招生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至第六专业。
如出现总分相同时,将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包括特长分的专业潜能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9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9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