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参加单独招生测试,达到我校单独招生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必须与其参加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潜能测试的专业一致,凡不一致的,不录取第一专业),由单独招生总分(即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单独招生专业潜能测试成绩+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成绩,下同)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由单独招生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二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三专业,由单独招生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至第六专业。
一律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录取规则能录取到第一至第六专业的考生除外)。
如出现单独招生总分相同时,将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包括特长分的专业潜能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五、新生入学
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报到注册。超过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一周不报到者,按自动弃学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生待遇
1.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考生,其开学时间、学制、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2.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贷政策体系。一是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年可一次性申请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二是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等。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每年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的比例达30%以上;其中,部分学生一年高可获奖学金及助学金人民币10000元以上;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每年向在校生发放的奖学金、助学金(不含助学贷款)总额达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
3.经各地市残联推荐,通过单独招生录取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类专业(艺术工程学院所有专业)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可以享受区市县地残联的学费资助,资助时间为3年,详细咨询各地市残联。
4.学校设立有完善的奖学金专项制度,包括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等。旨在嘉奖优秀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报读我校,表彰优秀在校学生等,标准及金额详见学校奖学金专项制度。
七、学生就业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就业指导、推荐工作,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名列广西高职高专院校前茅,就业质量不断提升,2001年~2018年连续十八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八、招生咨询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不组织任何考前辅导班。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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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章程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19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9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单独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