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必须与其参加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潜能测试的专业一致,凡不一致的,不录取第一专业),由对口招生总分(即对口招生专业潜能测试成绩+对口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下同)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2.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由对口招生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3.第二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三专业,由对口招生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4.依次类推至第六专业。
5.如出现总分相同时,将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包括特长分的专业潜能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