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广西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复核试卷时由我校研究生院对考生试卷统一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考生本人不接触试卷。
(1)统考科目由我校汇总申请复核考生名单后上报广西招生考试院,由广西招生考试院对统考科目各题给分、统分情况进行复核;(2)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研究生院有关人员会同纪检监察人员对自命题科目各题给分、统分情况共同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