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者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10门),有2门及以上成绩等级为D的考生不予录取。
3.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不予录取。
4.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等级数进行排序(外省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经广西招生考试院认定,进行等级转换),等级高的排名靠前(顺序为3A、2A1B、2A1C、2A1D、1A2B、1A1B1C、1A1B1D、1A2C、1A1C1D、3B、2B1C、2B1D、1B2C、1B1C1D、3C、2C1D),三门成绩等级数相同的考生,首先比较语文成绩等级,语文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语文成绩等级相同则比较数学成绩等级,数学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等级排序后仍相同的情况下,以职业适应测试成绩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上均相同且专业志愿相同时,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5、我院将对出档的考生依据专业清原则安排专业。进档的考生,凡符合我院规定的条件,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6、空中乘务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两个专业,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院志愿且我院备案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
8、进档考生在满足以上条件后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
9、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