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按照如下办法合成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录取总分,填报志愿及录取均使用此总分:
汉语授课考生总分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个科目成绩之和。语文、数学、外语的满分分数均为120分,政治、历史各50分,物理60分,化学40分,生物、地理各30分,满分为620分。若本盟市相应中考科目满分分数与上述不一致,则相应科目加权后计入录取总分;计算公式为:加权成绩=本盟市中考成绩×上述相应科目满分分数÷本盟市该科目满分分数。例如,某考生中考物理30分,其所在盟市中考物理满分为50分,加权成绩=30×60÷50=36分,该生物理应按36分计入五年制高职录取总分。
民族语授课(蒙语授课、朝鲜语授课)考生总分为:民族语文(蒙古语文或朝鲜语文)、数学、汉语、外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10个科目成绩之和。民族语文(蒙古语文或朝鲜语文)、数学、外语、汉语的满分分数均为120分,其他科目满分分数分别为:政治、历史各50分,物理60分,化学40分,生物、地理各30分,满分为740分。民族语授课考生填报民族语授课计划使用该总分进行录取,兼报汉语授课计划按汉语*70%和外语*30%进行折合计入总分,其他科目按100%计入总分后生成的总分进行录取。若本盟市相应中考科目满分分数与上述不一致,则相应科目加权后计入录取总分,加权办法同汉语授课。
以上录取总分合成后均进行四舍五入取整。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招生有关事项考生成绩合成与换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