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采用“志愿清”原则录取考生。
(三)免试条件
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高职扩招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发〔2019〕133号)规定的免试录取政策。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19年11月13日前,将证书原件传真到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0471-5279864),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
(四)考生成绩及学院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
(五)考生的体检及其它相关录取资格的信息均采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采集的信息。
2019年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第二次高职扩招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