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以及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复试工作实行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要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进行巡查,必要时可对部分考场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复试场地需在明显位置张贴申诉举报电话,并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
3.复试工作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校按照规定及时对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进行公布。
4.复试及录取结果的申诉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并会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复议并做出处理决定,考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时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5.咨询电话:0471-4393213;举报电话:0471-4392526,0471-4393230。
2019年内蒙古师范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专业课复试由各招生单位组织安排。要按照初试命题规则进行命题,考试时间由研究生院统一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