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方式: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实行文化课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普通文理科及对口类考试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全部采取笔试答卷。
2.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在网上填报院校结束后,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办或我院驻盟市招生办事处进行现场确认审核,领取准考证,并提前熟悉考场。考生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进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9日,具体考试时间考前公布或电话通知考生。
4.考试地点:主考点设在呼和浩特(校本部);根据各盟市考生报名情况将在当地设置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考前公布。
5.试题范围: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及职业能力测试;考试细则由学院教务处统一制定。
6.成绩评定标准:考生的总成绩=笔试单科成绩之和。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满分为4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