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体育专项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对于专项考试成绩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标准、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生源省份,按照该生源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于我校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情况,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此类考生的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
(四)对于公示后无异议,高考成绩达到相应要求的考生,按我校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