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是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重要方式之一,学校和博士培养单位分级管理,以博士培养单位(简称单位)为主体进行考核选拔。
2.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申请-考核”制基本原则和总体方案,监督、审核各单位选拔流程及结果。
3.各单位成立以研究生工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