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的计算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我校确定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
复试成绩=专业课(或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40%+外语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40%。
学术型硕士、金融、国际商务、应用统计、税务、资产评估、法律(法学)专业硕士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工商管理、会计、审计、旅游管理专业硕士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外语测试成绩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者。
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经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发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
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019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第三批成绩计算及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