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检查合格者,可提交至材料审核小组进行评估。
(2)由各学科负责人组织相关领域5名以上教授组成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内容包括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审核小组填写《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资格评估考核表》,并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者取消其申请资格。
(3)审核小组根据评审材料的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