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各占考核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微、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面试则由“综合考核专家组”进行考核。笔试成绩不及格(低于30分),不再进行面试。
综合考核在2018年11月28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