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复试考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我校及学院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复试全面考察学生素质,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
4、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没有复试的考生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后,凡是没有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复试无效,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