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做好所有复试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笔试、英语听力的考务和评卷等工作,以及考生各类考核材料的归档和核查工作。
2.各招生单位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院长(所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具体负责本招生单位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复试考核工作。各招生单位须以正式发文形式确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于3月2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各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各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面试考核小组,每个面试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满,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小组配秘书一名,负责专业面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面试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面试考核小组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4.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报考专业复试线的考生复试;第二阶段为其他调剂到我校缺额专业的考生复试。
2019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