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组织实施。
2.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江苏省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 学校成立由监察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联系电话:025-85811025。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 年2 月22 日
2019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针灸推拿学本科专业(视力残疾班)学校成立由监察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联系电话:025-85811025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