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
(1)管弦与打击乐演奏方向、中国乐器演奏方向:演奏有一定难度的练习曲或独奏曲一首(曲目不同于初试)。
(2)键盘(钢琴、手风琴)演奏方向:演奏复调乐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或奏鸣曲快板乐章。
(3)声乐演唱方向:演唱自选曲目1首(曲目不同于初试),诗文朗诵一段,可加试乐器和舞蹈。
(4)作曲专业复试科目为:钢琴演奏、面试(专业常识与民歌演唱)。
(5)除以上专业主课复试外,所有报考高中部音乐专业者都必须参加《听音》和《基本乐理》考试。报考初中部音乐专业者须考《听音》。
音乐专业考试所需的乐器一律自备(钢琴、竖琴、打击乐器除外)。
在音乐类专业考试中,对演唱、演奏曲目或表演环节较长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终止其演唱、演奏或表演。
经专家考核并自愿转下列专业方向者,在录取时优先考虑(限音乐专业报考初中部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注明):原专业方向转为大管、圆号、长号、中音号方向;原专业方向转为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演奏方向;竹笛演奏方向转为唢呐、笙演奏方向;钢琴演奏方向转为竖琴演奏方向或升高中时转为作曲专业。
2019年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面试(作曲专业面试在复试时进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