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2.准考证可以代领,但须携带考生本人有关证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3. 凡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考试。
4. 部分考生已经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合格证书暂未下发,请提供省级相关行政部门的盖章证明材料(如江苏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研究室即江苏省人民医院教育处。具体流程:请考生规培单位出具个人信息和规培信息相关说明并盖章,然后去江苏省人民医院教育处核实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