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申请材料请于2019年4月22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方式寄送至南京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邮编:211166),信封上请注明“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2019年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申请考生的个人自荐信。自荐信不超过1500字,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对医学的认识、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类似问题答案